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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 【四项经常化的服务活动】
(1)精神慰籍活动。 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健身房,为老年人提供健身场地和器材;为老年人提供打牌下棋、休闲娱乐、谈天说地的场所;建立社区“百花园”,为老年人种草养花、修身养性、陶冶情操创造条件;利用社区单位内的图书室阅览室,报刊杂志,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的文化服务。(2)社区助老活动。 建立社区助老“志愿者队伍”。“志愿者队伍”要经常上门为老年人开展修理
2020-08-12 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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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道办成立四支“骨干队伍”
(1)依法维权组:由街道老年协会理事或热心调解工作并懂得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年人(会员)组成。其任务是宣传贯彻落实《老年法》,依法调解老年人之间、邻里之间的矛盾以及赡养纠纷等问题,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(2)思想教育组:由老年协会理事、街道内党员、老干部或威信高、政治素质好的老同志组成。其任务是有计划对老年人进行法律、法规、思想、道德、素质等教育,做好老年人的政治思想工作。(3)生活关照组:由老年协会
2020-08-12 1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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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街道老龄工作实施方案(二)》
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(一)社区老龄工作实施“1144”工程。社区老龄工作实施“1144”工程,即成立一个老龄工作领导小组,成立一个老年人协会,建立四支骨干队伍,开展四项经常化的服务活动。1、建立社区老龄工作领导小组。(2003年12月底完成) 社区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,副组长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担任,成员由社区居委会委员选举产生。领导小组的成立,将大大加强对社区老龄工作的领
2020-08-12 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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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街道老龄工作实施方案》
开展城市社区老龄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,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改善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环境、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。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》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条例》,按照《库尔勒市老龄事业发展“十五”计划纲要》的要求,现就我街道社区老龄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: 一、 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
2020-08-27 1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