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关于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的通知

    各区(县)社会保险事业(基金)管理中心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、社会保险代办机构,各参保单位:2012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于2013年6月正式公布,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规定,保障参保人员权益,根据《关于公布2012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》(京人社规发[2013]151号),以及《关于统一201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》(京社保发[2013]28号

    2018-12-18 50

  • 关于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基数差额和补发相关待遇差额的调整方案

    市中心2013年8月25日统一预生成全市涉及人员报表日期为9月的正常月报缴费单位的社平基数补差(以下简称“补基差”)明细、汇总数据(建议经(代)办机构对此类数据不做删除处理)。享受社保补贴人员补基差明细按照优惠政策子系统上传的数据为准。(一)参保单位补基差1. 调整范围:2013年4-5月按月缴费的参保单位中需进行补基差的人员。2.操作流程:(1)2013年8月财务结账后,各社保经(代)办机构业务

    2018-12-18 1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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